4月6日消息,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和“谁出版谁负责”“谁制播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