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取四方面措施强化困难群众就业帮扶

  就业是民生之本,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十分关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1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人社部门重点采取了四方面措施强化困难群众的就业帮扶。

  一是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二是强化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坚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专项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是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力培育劳务品牌,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四是强化其他困难群体统筹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维护,扎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等,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据李忠介绍,今年1至5月份,人社部门共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9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8万人。截至5月末,全国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达到313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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