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4日消息,近日发布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和许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征收业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489号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终止征收印花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征集范围不包括“权利与许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征收业务。
二。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请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关于费用),办理多缴、错缴、多缴不满三年印花税的征收和退还业务。12月1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批为权利人办理印花税退税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帕尼)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