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中小企业分阶段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组织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给6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以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期缴费3个月,延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学会、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免申请、享待遇”管理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无需申请缓缴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医疗保障和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操作流程,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通知》要求延期缴费期间应享受被保险人待遇。中小企业职工医保单位延期缴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在本企业正常报销医疗费用,基本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护相关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缓缴期间,中小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代扣代缴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疗保险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此外,《通知》还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分阶段抓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精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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