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棚民事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为董文恪公写行状,看了他写的全部奏章。他在担仼安徽巡抚期间,上书请求准许棚民开山种地,在这件事上十分积极。大意是说与棚民互相告发的人,都是沉溺于龙脉风水这样的迷信说法,甚至有人荒掉几百亩的山地,来保护一个棺木的风水,违反制度,荒废土地,实在不该这样做。而那些棚民能够在崇山峻岭、人迹罕至的地方担任艰苦的工作,吃着粗淡无味的食物,开荒种植旱地作物,来增加粮食生产。人没有闲着的,地没有荒废的,在政策上也很方便,不应该禁止他们,从而引起事端。我看了他的说法,觉得很正确。

  等我来到宣城,亲自向农民请教这件事,他们都说,没有开垦的山,泥土坚硬石头牢固,野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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