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中国不断建立健全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等重大制度

  

  10月21日,20大新闻中心将举行第五次记者招待会。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组长翟青请大家围绕“建设者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主题与记者交流。

  中国环境新闻记者:

  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时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近年来,我国建立和实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制度,生态环境制度改革力度可谓前所未有。 你能介绍一下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有什么进展,下一步有什么安排吗?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组长翟青:

  谢谢您的提问。 用最严格的制度坚持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重构章立制,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

  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的指导下,我国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文明有党章,有宪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和长江、湿地保护等领域25部生态环境法律制定修订,中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非常重要的文件

  一是监管制度更加严密健全。 10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河湖长制、林长制、污染许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增收、“洋垃圾”全面禁止入境、碳排放权交易、新污染物治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层出不穷

  二是责任体系实现历史性突破。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负责”“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管理发展要管环境保护,管理生产要管环境保护,管理行业要管环境保护”,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自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监测“谁监测谁负责”、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三是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组织职能。 在国家层面,设立生态环境部,整合各相关部门散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五个贯通”。 即贯穿地面和地下、海岸和水、陆地和海洋、城乡、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同时实现“四个统一”,就是统一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监督问责。 在地方一级,机构改革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在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非常感谢!

邀请讨论 换一换
暂无数据
0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