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措施》,从厦门出入境直飞亚洲新开通的定期航线,按行程给予每班6万元至12万元的补贴,每条航线年补贴上限为1000万元。
对新的洲际定期航线,每条航线给予82万元至106万元的补贴,航线运营年补贴上限为1.1亿元,自航线开通之日起,补贴期限为3年。 此前开通的洲际航线补贴,按新大陆航线补贴标准的50%计算,每条航线年补贴3000万元。 对新开通的国际非定期航线,按新开通定期国际客运航线标准20%给予补贴的重点国际客运定期航线,增加对该航线补贴标准5%的补贴,每条航线年补贴上限为500万元。